以人民为中心 立法为民
——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
九三学社省委副主委 张晓丹
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中国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中共十八大以来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 年10 月18 日至2020 年1 月13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谈话、演讲、批示、指示、贺信等92 篇,有19 个专题。与先期出版的第一卷、第二卷是一脉相承、有机统一的整体,充分体现了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方案,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
习总书记在多次情真意切、语重心长的重要讲话中,“人民”二字贯穿始终,力重千钧、温暖人心。2019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我们党就一定能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
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立法。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映着时代的需要,更体现了人民的导向。民法典中将人格权单独列为一编,充分了体现了国家对人格尊严的保护,是尊重人民的权利和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民法典》围绕民事权利保护,展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彰显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黑龙江省人大坚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原则。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立法工作。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为民立法的关键。制定的《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强化了全程监管,对公开水质监测信息、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条件、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安全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修订《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增加了重点环节检验检测项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规定,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了《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为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推动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定了《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
这几部条例的制定与修订顺应了新形势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地方人大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就是要更加牢固地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